中国网福建讯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连日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主动作为,采取“加快办”和“先办后报”等多项有力措施,统筹协调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的辐射安全监管,全力支持和服务医疗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市辐射环境安全。
一是开辟疫情防控相关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医疗机构在保障其使用场所满足辐射安全和防护相关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疫情防控应急需要增加用于肺炎诊断的CT、车载CT、移动DR等X射线影像设备,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安全许可手续。疫情结束后仍需继续使用的,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截至目前,泉州市在疫情防控期间已投入使用新增应急X射线台,据了解尚有多台应急X射线影像设备准备投入使用。
二是采取“延后报”措施,对医疗机构需要提交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年度评估报告,时间延长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再按规定提交。
三是主动服务送贮放射源管理。医疗单位无法妥善保管需要送贮的放射源,市生态环境局主动靠前服务,协同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将医疗单位闲置放射源安排至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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